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办法》(武大设字﹝2014﹞1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4年 “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补贴”(下称“开放补贴”)的结题、结算,以及2025年开放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开放补贴结题与结算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报告
项目负责人需要认真总结在开放补贴经费的支持下,团队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获得奖励、取得专利及培养人才等情况,突出的成果案例须另外文字说明。
2024年年度总结报告将作为2025年开放补贴申请、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后,方可申请2025年开放补贴经费;2024年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将在2025年项目审批时获得一定的额度倾斜。
结题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管理单位结算测试费
开放补贴以学校补贴与项目负责人按1:1比例配套方式使用。自筹配套部分由项目负责人与管理单位机组人员根据预约使用情况单独结算;学校补贴部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划转至管理单位指定账户,具体结算流程方式如下:
1. 项目负责人填报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预约使用情况,所在单位管理人员统筹,汇总形成《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申请人结算表》(附件1);
2. 仪器设备机组核实测试记录,所在单位管理人员审核测试记录,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其课题组的测试费用,汇总形成《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管理单位结算表》(附件2);
3. 《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申请人结算表》《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管理单位结算表》(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出具《关于划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经费的函》,由财务部统一将经费划转至各单位开放共享收入专户。
二、2025年开放补贴申报
(一)申报范围
学校教师、科研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承担了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纵向科研)可申请开放补贴。开放补贴经费重点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骨干教师和取得突出成果的科研人员。
(二)申请及审批流程
申请人根据科研任务需要,测算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用,填报申请书,每名申请人最高申请额度为2万元。申请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1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核结果通过“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官网通知公告。
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开放补贴使用承诺书”(附件3),否则视为放弃。
(三)经费使用要求
项目负责人通过“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预约大型仪器设备时可使用开放补贴,并须按照1:1比例配套支付测试服务费用。2025年开放补贴的使用,网络平台将按照项目负责人课题组实际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同时划扣开放补贴额度及申请人项目经费后,推送财务报销系统结算。
2025年度开放补贴使用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过期不予保留。同时使用情况是下一年度学校审批资助项目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1. 2024年结题、2025年申报等工作,将均通过“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中“其他-校级开放补贴管理”模块开展。(地址:http://gxpt.whu.edu.cn/)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统筹工作。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申请内容规范使用补贴经费,仪器设备机组人员做好测试服务,并确保测试记录真实、费用额度准确。
联系人:何 珊 龚彦华 吴卫兵
联系电话:68772466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1. 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申请人结算表
2. 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管理单位结算表
3.开放补贴使用承诺书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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