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设函〔2024〕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4〕60 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开放共享实施办法》(武大设字〔2022〕7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大型科研仪器管理与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武大设函〔2024〕4号)要求,拟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管理及使用效益考核中,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发挥大型科学仪器在学校学科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中的支撑作用。通过专家评审,总结各单位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开放服务中的有益经验,在校内推广,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发现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考核评价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参考,同时作为院系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评审产生5个 优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及30个优秀机组,予以表彰并后补助予经费奖励。
二、考核评价范围
此次考评的范围为4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包括公共服务平台、学院、独立科研机构等27个,学校4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共计1179台,金额172011.56万元。老旧仪器、在线监测或存储类仪器、附属仪器设备、正在调试仪器、有特殊管理规定仪器等不列入考核范围。
三、评审内容
(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
1.统筹管理情况。大型仪器设备集约化统筹管理,及纳入“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支撑队伍的建设情况等。
2.运行使用情况。大型仪器设备总体运行及维护情况,支撑服务教学、科研任务情况,支撑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等。
3.共享服务成效。围绕校外单位的共享需求,提供的支撑服务情况,对社会服务重大贡献情况。
(二)大型仪器设备机组
大型仪器设备机组的使用情况和服务支撑情况,包括使用机时、培训人数,支撑教学或科研项目、文章、奖项等成果情况,服务收入,共享服务情况等。重点突出大型仪器设备机组支撑重大科研任务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及贡献,机组人员在仪器设备功能拓展及实验创新情况、社会服务贡献等方面。
四、评审方式
在前期各管理单位和大型仪器设备机组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单位推选、现场核查、专家组评审的方式,产生优秀单位和优秀机组。
1.单位推选
管理单位自行组织单位内部评选,推选本单位先进机组到学校参评优秀机组评选。
校级公共服务平台推选不超过6个机组,建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学院及独立科研机构推选不超过3个机组,其他单位推选不超过1个机组。
2.现场核查
学校组织对推荐先进机组使用和服务支撑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3.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校内同行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组。通过会评,选出优秀单位及优秀机组。
五、工作计划(按实际情况调整)
1.2024年11月20日前,发布评审通知。
2.2024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内部评选,推出先进机组,将推选名单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2024年11月25-30日,现场核查。
4.2024年12月5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
5.2024年12月10日前,公示完优秀单位及机组名单。
6.2025年2月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整理考核结果,形成《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效益考核年度报告(2024年)》向全校发布。
联系人:周 超 电话:68773795 QQ:120982433
吴卫兵 电话:68772466 QQ:382324014
附件:大型仪器设备优秀机组推荐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19日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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