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责任落实,健全实验室安全考核与奖惩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岁末年初、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考核与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举一反三”的要求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漏洞,认真落实全年隐患整改工作、补齐管理短板,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
年度考核范围为各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成效、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情况等方面。
检查范围为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涉及使用危化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实验场所安全运行,高风险等级实验室安全管理状况,以及寒假前安全隐患排查。
(一) 各单位自查
1.各单位认真组织核对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内容与实验室危险源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发生变化或不一致的要及时通过“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平台”修改完善,确保实验室安全信息动态更新。
2.各单位认真梳理2023年全年学校检查及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问题(学校检查未整改隐患逐一反馈各单位),逐项核实整改情况,落实举一反三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形成隐患整改反馈表(附件1)。
3.各单位认真总结2023年全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武汉大学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表》(附件 2)准备、汇总相关支撑档案材料备查。
(二) 学校检查
学校于2024年1月10-11日,按照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考核与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3),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考核与现场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听取情况汇报。检查组专家听取各单位 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不超过15分钟,专家组并提问质询。
2.查阅相关资料。检查组专家查阅各单位提供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相关资料。
3.重点场所现场检查。检查组深入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部位与隐患场所查看实验室安全工作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评选
学校拟评选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10个,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30个,表彰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有健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信息及危险源清单明晰、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在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准入、管理措施、危险源管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均可参评。本次考核结果做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先进个人。每单位限推荐1-2人。当年获评五星级安全实验室的负责人或实验室安全工作骨干;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取得一定的工作实效;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演练、教育宣传等工作;组织、参与本单位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其他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在职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梳理实验室安全信息,以隐患排查和整改为抓手,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各实验室负责人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直接责任,落实项目风险评估、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学生的指导。
2.各单位认真梳理2023年全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于1月8日前将《2023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反馈表》(附件1)、《2023年实验室安全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3)、《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雅各楼217)。
3.本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效益考核的主要内容,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工作敷衍了事、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反馈表
附件2:武汉大学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考核表
附件3: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4: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5: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考核与检查安排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26日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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