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承压设备安全阀的年度校验规定,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根据安全阀的年度检验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对象
我校实验室内所有在用压力容器到期安全阀,压力容器包括蒸汽发生器、储气罐、高压蒸汽灭菌器(含简单压力容器类、容积不足30升的蒸汽灭菌锅)。
二、实施方案
各单位组织实验室或课题组清理压力容器安全阀到期统计情况,对将近到期的安全阀提出校验需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集中组织校外有资质的公司提供校验和拆装服务,服务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三、校验流程
各单位按年度,分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二次组织有校验需求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开展安全阀的校验工作。校验完成后填写《武汉大学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检验确认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雅各楼2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bc13@whu.edu.cn。
校验期间需停止设备使用2-3天。对不能满足此停机要求的承压设备,实验室或课题组需自行提前购置同等型号的安全阀供停机备用,备用安全阀应提前一周内准备完毕。使用备用安全阀,可一次性完成安全阀拆、装过程,将设备停用时间压缩至30分钟以内。
四、校验工作要求
1. 全校各相关单位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压力容器安全阀不漏检,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2. 各学院、科研单位要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主动掌握安全阀校验需求。提前一周报备校验申请,确保校验工作有序进行。
3. 校验拆装过程中,各单位、实验室要有专人对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人:刘琼;电话:68772107。
附件1:武汉大学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检验统计表
附件2:武汉大学2022年度-2023年度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明细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30日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权所有
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