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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14:4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2022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内容

1.报送范围:信息报送单位包括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验中心、研究所。信息统计时间:202191日~2022831日(学年度)。

2.报送内容: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采取网上报送方式。实验室信息填报人和审核人用人事号登录武汉大学实验室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填报数据,网址: http://sysgl.whu.edu.cn/index.jsp。网络管理系统中现有数据为各单位2020/2021学年数据,各单位可根据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的变动情况,分别采取“修改”、“新增”和“删除”操作,操作完成后“保存”更新本单位原有数据。完成数据核对后,选择“提交审核”将数据状态从“待确认”更新为“待审核”,再由各单位审核人员审查完成后,提交“上报”数据。

2.报送时间:各单位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920日,920-30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上报数据进行复查审核并反馈意见,各单位完成数据更正,并将数据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请各学院及直属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填报审核流程,明确指定一名领导为该项工作负责人,负责数据的审核工作,明确一名或者多名填报人负责组织填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完整、准确,提升数据质量。

2.变更实验室名称,需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实验室名称以“武汉大学实验室一览表”(附件1)中一级实验室名称为准。一级实验室作为实验室信息统计的基层上报单位,负责归集、报送下属二级实验室的数据。实验室名称如需变更,请于2022915日前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并将变更后的实验室名称、负责审核报表的领导及填报人的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guanli@whu.edu.cn

联 系 人:刘慧明  联系电话:68772415

附件1  武汉大学实验室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91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