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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进口仪器设备及试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16:30  点击数:


武大设函﹝202127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进口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新冠病毒经进口仪器设备及试剂输入学校,根据《武汉进口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文件的工作提示要求,在学校对境外入校物品管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现将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及试剂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学校进口高风险货物,主要包括进口仪器设备及试剂。各单位需制定完善本单位进口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各项措施明确到岗、责任到人。重点加强直接接触进口高风险货物的人员管理,严格做到全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

二、 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制度

进口货物到货前,使用单位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包括人员安排、存放场所、消杀手段、人员的疫苗接种、车辆进出校管理等。

进口货物到货后,对于进口设备的装卸、运输、存储、查验、开箱等环节的密接人员,运输车辆,消杀和核酸检测信息,货物流向等信息,由使用单位按附件1要求登记,必须做到可追溯。若涉及冷链试剂进口,需同时填写附件1及附件2。办理相关货物验收申请时,需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以上附件表格。

三、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口高风险货物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抓好落实。校内师生尽量避免直接从境外邮购或携带仪器设备或试剂,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境外采购的,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防控管理。

进口仪器设备或试剂的相关登记备案表以本通知附件表格为准,原《关于加强武汉大学境外入校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大设函﹝20214号)中附件表样废除。

联系人: 李老师(仪器设备) 电话:68772039

                石老师(试剂) 电话:68772107



 附件:1. 进口仪器设备/试剂疫情防控备案登记表

            2. 境外冷链试剂核酸检测记录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217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