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系)实验中心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学院(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武大发字〔2019〕13号)的要求,学校决定进行2021年度学院(系)实验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实验中心撰写2021年度实验中心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武汉大学学院(系)实验中心综合效益评估考核表》;
2.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周三)前将工作总结(主管院长签字、盖章版)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雅各楼228室,联系人:刘慧明,电话:6877241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guanli@whu.edu.cn。
实验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将作为评价各学院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1年度实验中心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2、武汉大学学院(系)实验中心综合效益评估考核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23日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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