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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0年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现场核查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12:31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做好仪器设备资产清理清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落实仪器设备资产账、物规范管理问题,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全校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武大设字〔20204号)要求,在全校各单位仪器设备自查基础上,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标

核实各单位自查情况,切实掌握学校仪器设备资产的使用与管理现状;发现学校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促进仪器设备规范管理;总结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过程的成功经验,在校内推广;强化爱护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完整的理念,优化存量资源,提升使用效益。此次清查结果将划分等次,作为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核查专家组。主要由学校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校外同行专家、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学校部分学院与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组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三、核查范围

本次实地核查覆盖学校仪器设备资产占用的所有单位,共计94个。根据单位仪器设备资产数量,按台件数的1-3%进行现场抽查清点,重点抽查近5年购置设备、公私两用设备、学院实验中心设备等。

四、考核方式

专家组主要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包括:

1. 听取各单位关于设备管理的制度建设、人员保障、日常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2. 看仪器设备放置场所的安全与环境情况,翻阅关于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的支撑材料;

3. 查设备实物状况,采用“以账对物”方式,进行实物清点。

四、核查内容

结合仪器设备自查情况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实地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 管理制度建设。各单位仪器设备资产管理按照《武汉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单位内部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 管理人员保障。各单位建立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队伍,有分管领导统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选派人员专门负责仪器设备日常管理、使用维护等工作。

3. 日常管理措施。各单位管理队伍进行验收建账申请、校内调配、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仪器设备放置场所的安全与环境情况。

4. 设备管理现状。仪器设备安全完整程度,包括编号标签张贴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状态、仪器设备损毁遗失情况等。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1. 20201216日,专家组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安排由小组联络人与各单位联系人详细沟通后确定。

2. 专家组根据实地核查情况,从制度建设、人员保障、管理措施和管理现状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专家意见。

3. 20211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现场核查的结果进行汇总,根据专家组意见,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优秀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附件:实地核查安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29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