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 文章详情
实验房间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10-13 14:11  点击数:

实验房间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供参考,可根据本系、课题组、中心情况拟定)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实验用房负责人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二、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等区域的安全管理。针对上述实验室,具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制定、完善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张贴在适宜位置。

2、建立本实验室危险物品购置、使用、存放、维护、处置以及人员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档案。

3、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禁止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或未取得相应岗位资质的人员进入本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

4、对进入本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训,指导其在实验室内的实验及其他活动,确保相关人员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与在本实验用房内开展实验活动的老师签订实验用房安全使用承诺书,并督促其与指导的研究生签订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6、每周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前应立即暂停相关实验活动,并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

8、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若责任书内容需修改、实验用房负责人发生变更等,需重新签订责任书。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单位、系、所、中心、课题组负责人和实验用房负责人各一份。

系(所、中心、课题组)                       负责人: 实验房间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