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成员(教工、学生及校外合作工作人员)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实验室安全关乎校园安全、关乎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为维护实验室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和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自觉学习安全知识,认真参加学校、学院和实验室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参加学校实验室安全考试平台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交实验房间负责人后进入实验室。
三、未经许可(授权)不擅自进入区域开展实验活动;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保证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开展实验前制定实验方案,充分了解实验过程中的可能风险;进行实验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五、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压高温、放射性、感染性等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前需拟订相应实验方案,并经指导老师确认批准后方予以实施,未经批准不擅自开展实验。未经指导老师和学校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将其他单位危险化学品带到实验室开展实验。
六、剧毒、易制爆、易制毒、麻醉精神类、放射性同位素等国家管控危险品需经课题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购买,校外合作人员不得购买。
七、实验结束后,及时切断水电,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关闭门窗。
八、实验时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安全撤离,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八、若本人未遵守相关规定,因违规造成安全事故,愿意接受学校和单位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本承诺书有效期至承诺人完成学业或合作结束,由本人办结离校手续后自动终止。
若承诺人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更换指导老师,则承诺人需与变更后的指导老师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十、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院、指导老师和承诺人各一份。
实验房间负责人(签名):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自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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