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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2007年关于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6 00:00  点击数: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热忱欢迎校外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到我院攻读硕士学位。2008年我院在以下7个专业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出版发行学、信息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校外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所在学院年级、专业前列,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上述成绩限制,但有关说明材料须公示。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全国性竞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4、所在学校为全国重点高校。

5、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并能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6、已经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二、接受推免生的程序

1、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受理时间:2007年9月20日-2007年10月10日

2、个人申请: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可向我院提交申请表(表格可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申请表须由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本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考级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习成绩排名证明(需注明所在专业人数)、科研成果复印件或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3、申请者须在10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寄达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10月14至15日到学院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一周内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发出推免研究生接收函。

5、获得我校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得到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11月10-14日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要求

根据学校规定,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重点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外语水平,以及从事科研工作基础和创新能力。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其中外语能力测试项目包括口语、听力,内容为专业外语;专业能力测试通过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全面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基本素质、实践操作以及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创造能力等。

四、有关政策

为吸引校外优秀推免生到我院学习,学院将积极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并提供下列政策支持:

1、985高校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一经录取,可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1.1万元/年)和助研助学金。

211高校推免生可享受二等基本奖学金(0.55万元/年),是否获得助研助学金由导师根据情况决定。

其它高校推免生是否获得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由导师根据情况决定。

2、985高校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成绩在原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名者可享受学校给予的特别奖励。

3、优秀推荐免试生可优先申请国际联合培养或硕博连读。

4、推免生可优先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五、其它说明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2、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2

咨询电话: 027-68752655、68754436 传真:027-68752135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