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办法》(武大设字[2014]10号)精神,2015年3月13日下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学校发规办、财务处、人事处、科发院及部分“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专家对各院系申报的2015年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进行了评议。本次评议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1、上期开放补贴使用余额达10%及以上的,本期不予支持;
2、上期开放补贴未提交总结的,本期不予支持;
3、同一课题上期已给予开放补贴支持的,本期酌情减少补贴;
4、 根据申请人员情况,优先支持主持项目的经费少于100万的科研处于起步阶段的青年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新引进人才。
经专家评议,16个学院的109位老师获得经费支持,共计1747160元,现将通过评议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我处设备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三天,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结束后,获批申请人需到我处签订《开放补贴使用承诺书》,方可使用补贴。
联系人:吴卫兵,联系电话:6877379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3/18
公示版.xls (77.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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