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将原有的按实验课程奖励实验教学的方式改为按实验项目奖励。
信息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7日
————————————以下是奖励方案——————————————
根据实验中心的统计,我院每年实验项目数目大约230个,含实验的理论课大约50门,独立实验课程近40门。
根据各种评估评审要求,实验教学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以实验项目形式提交实验中心,并进行适当奖励。
实验项目分类如下表:
实验项目 (约230个) | 课程内实验项目 | 独立实验课程:约40门 |
含实验的理论课:约50门 | ||
开放实验项目 | 计划外自选开放实验 | |
学生自主式开放实验 | ||
大学生科技竞赛实验 |
经过讨论,实验项目提交与奖励政策如下:
1、每门“独立实验课”至少包含基础性实验项目3个。
每门“含实验的理论课”至少包含基础性实验项目1个。
上述实验项目,按照每实验项目4个学时工作量奖励。每门课程工作量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个学时。
实验课程中,每4年至少更新一次实验项目内容。更新包括:新设实验项目、更新原有实验项目内容等。更新实验项目必须提交新的实验指导书。未能按期更新实验项目的课程,不予奖励。
2、课程之外,教师可在实验中心设立“计划外自选开放实验项目”,按照每个开放实验项目5个学时工作量奖励。每位教师每学年开放实验项目奖励不超过40学时。
3、由院实验中心根据教师提交的实验档案材料核定实验项目与学时,汇总后向学院本科办提交核定结果,由本科办提交学院计入年终绩效。
4、原有按实验课程奖励的方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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