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属学院固定资产范围内的教学、科研、管理用设备的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由实验中心统一实施硬件的维护和修理。
2、设备购置时,应在实验中心备案,使实验中心能了解设备的生产商、经销商及保修等情况,以便日后及时组织维修。
3、实验中心在接到有关设备使用出现故障或问题的报告后,应在一小时内组织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对特别紧急的,应立即组织抢修或使用备用设备,保证学院各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维修程序
·由设备使用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向中心申报。
·中心将派员排除故障。一般问题,在不更换大型配件的情况下,保证当日问题当日解决。
·每次维修后将由当事人填写维修回单,维修回单内容包括使用人、设备名称、型号和设备编号,故障原因,更换的配件名称和数量等并交回中心。
5、每学期末,中心将对每次维修作出统计,并上报主管院长。对故障较多者,帮助分析原因,以促使其改进操作方法。
图书情报实验教学中心
2009年6月
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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