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组织各实验课负责人根据教学计划,编制各实验课教学大纲,并每二年修订一次。
2. 实验课教师按教学计划,每学期第一周前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实验名称、主讲教师、学生班级及人数、实验学时数、实验内容、实验条件、实验要求、实验时间,实验中心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制定实验中心实验课表。
3. 实验课教师须根据教学计划编制实验指导书,并在实验课前向实验中心提交。各实验教师应自编实验教材,争取正式出版。
4. 实验中心依据实验申请表提出的实验条件、实验要求,做好软件和硬件的环境准备工作。
5. 实验课教师必须按时到达实验室,根据计划全程指导,并在实验中心做好课后记录。
6. 实验课结束后,实验课教师根据实验课考评办法进行考试、评分,并将实验成绩提交实验中心一份。
7. 实验课结束后,实验课教师对该实验课进行分析、总结,并将实验小结提交实验中心。
8. 实验课教师于学期末,将学生实验报告送交实验中心归档。
图书情报实验教学中心
200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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