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请
申请者填写开放实验室实验申请书1式2份并寄交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实验项目,并寄返回一份任务书给申请者。
二.实验注意事项
1. 经由实验室主任通知,申请者可以进入实验室开始实验项目,遇到任何问题,均可以咨询以下几位老师:
开放实验室主任:李书振
多媒体技术指导老师:严冠湘
软件开发指导老师:沈阳、杨志峰等
2. 实验室设备管理
(1)任何实验人员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实验设备(包括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借给他人使用,若需要带出实验室,请将向老师申请并递交申请书以便核查。
(2)实验仪器出现损失,要酌情处理:故意损坏或丢失设备的要照价赔偿,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可以从轻处理,自然损耗的不需赔偿。
三、项目实施与检查
1.经审批通过的实验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日期前将研究进展报告送给实验室主任沈祥兴老师审阅,内容包括:
(1)进展研究报告
(2)前一阶段的实验项目工作总结
(3)下一阶段的实验项目工作报告
2. 在本实验室做出的成果在实验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主任递交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论文。研究论文如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须注有“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字样。
3. 在实验室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人员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如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专利权归研究人员所有。
4.一轮实验项目结束后,实验室主任负责其成果的验收评估,给出优秀、良好、完成、未完成四种评价,对于给予继续在实验室实验的条件。对于未完成者,或无正当理由而推迟完成者,将影响以后对实验室项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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