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建设 > 规章制度 > 文章详情
图书情报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05-29 00:00  点击数:

1、开放实验室是本实验中心面向全院师生(包括本院教师指导的校内外学生)提供进行有关教学科研活动的专门实验室,要求有明确的科研指向,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

2、项目申请由院内外师生在每学期期末提出申请。申请包括校别、院别、实验项目名称(项目自定或由学院指定)、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所需设备及数量、完成期限、最后预期目标。

3、项目的时间一般以一个学期为限(不含寒暑假),如因项目特殊需要,应分阶段立项。一般假期不开放实验室,项目可由假期进行数据整理等工作。

4、立项经学院批准立项后,项目组可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相关的工作,同时填写设备使用单(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附件)。

5、不能完成项目要求,未达到目标者,实验中心将从使用之日起,每日按项目使用设备原值的2%收取设备使用费。

6、成果的冠名权属于实验中心,即项目完成后,须冠以实验中心的名称,最后成果须中心备案一份。

7、相关规定:在实验室工作时,项目组成员应遵守实验中心的相关规定。

·除项目组成员外,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使用开放实验室;

·小组成员进行卫生轮值,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开放实验室一般按校作息时间开放,如有需要可另行安排,但不得在内留宿。

·项目组成员要爱护中心配给的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装。项目结束时,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完好,经中心验收后,方可离开。

图书情报实验教学中心

2009年5月